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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决定公告(2025-JQ63-W3051)
发布时间: 2026-02-27 11:45:05


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现将我部质量控制类设备(二次)采购项目(编号2025-JQ63-W3051投诉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济南承普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某医院采购管理科、北京佳信世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对2个方面提起投诉。主要内容:①成交供应商“北京佳信世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佳信)的供货商“河南勇攀仪器设备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未包含本项目标的对应的生产经营资质,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②北京佳信所投某产品2项技术参数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申请对上述情况进行核查。

经调查,我部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结果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处理决定书采用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投诉处理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复议申请,联系电话:027-59561763、027-59561765。复议申请书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当事人可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综合动态-通知公告”《军队采购供应商复议须知》查看复议申请书模板。

 

                              部采购管理部门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