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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告知书公告(新市区绍兴中街通达蔬菜粮油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01 13:45:52



告知单位

32159部队
供应商名称 新市区绍兴中街通达蔬菜粮油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650104MA777T2A8D
告知内容

      处理依据:经核查,新市区绍兴中街鲜百园蔬菜店与新市区绍兴中街通达蔬菜粮油中心投标文件(P3页)中法定代表授权书中的通讯地址均为“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绍兴中街3400号新联市场E-30号”。 事实认定:问题情形属实。新市区绍兴中街鲜百园蔬菜店和新市区绍兴中街通达蔬菜粮油中心两家供应商行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依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军后采〔2016〕512号)第三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围标、串标和挂靠其他企业的”。第三十九条:“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不能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相关项目代理人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禁止时限与供应商处罚期限一致”。 依据《关于明确供应商违规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军后采〔2022〕280号)第三章【关于违规问题认定处理】:“违规问题认定:对供应商违规问题的认定应当做到客观准确、证据充分。其中,对视为串通投标(报价)等不能直接认定的违规情形,供应商不能有效澄清,且不能提供佐证材料的,应当认定为违规问题成立。 综合以上相关规定,建议:对新市区绍兴中街通达蔬菜粮油中心及法人张志新(412828197809173397)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陆军采购活动”处罚。                

       你单位在参加某单位2018年第三季度副食品采购项目(第2包)(项目编号:2018-FWZX-3003-2)采购活动中,涉嫌存在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根据军队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拟给予你单位3年禁止处理,处理范围为陆军范围采购活动。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告知书7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辩材料,逾期视为放弃说明。

申辩联系人:孙助理

联系方式:1801683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