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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告知书公告(新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1-07 18:18:01



告知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69224部队保障处
供应商名称 新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827MA786QAX4Q
告知内容

      处理依据:《军队物资服务采购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军后采〔2022〕58号)第六十三条: “不同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视为投标(报价)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按照无效投标(报价)处理”。《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军后采〔2016〕512号)第三十二条: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和挂靠其他企业的,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关于明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违规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军后采〔2022〕175号)第五条:已完成履约和结算的,采购单位应当会同采购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存在明细价格风险的应予审价,并追缴成本之外付款。供应商不予退还的,予以终身禁止处理。给部队造成损失的,按照国家法律和合同约定追缴经济赔偿。《关于进一步规范陆军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违规处理工作的通知》(后采函〔2025〕14号)第三条:未达到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上报暂停或处罚的范围为“陆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 经我部采购助理员于10月20日约谈你公司时任授权代表人李建辉,确认:2022年6月16日你公司与中基天瑞(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库尔勒鲁宁机械设备租赁部共同参加我部组织的租赁工程机械服务项目(编号:2022-JLJZGJ-F4010)报价,报价文件交货清单和“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承诺或证明”异常一致,视为串通投标。你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依据以上法规,给予你公司以下处罚: 1.新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有限公司3年内禁止参加陆军采购活动的处罚。 2.新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史亚永(身份证号:412723198905055573)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3年内禁止参加陆军采购活动的处罚; 3.给予新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李秀菊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3年内禁止参加陆军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授权代表李建辉(身份证号:412723197812025530)3年内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陆军采购活动。 5.新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有限公司退还成本之外付款。若不予退还,给予新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史亚永及时任法定代表人史亚永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终身禁止参加陆军采购活动。                

       你单位在参加租赁工程机械服务(项目编号:2022-JLJZGJ-F4010)采购活动中,涉嫌存在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根据军队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拟给予你单位3年禁止处理,处理范围为陆军范围采购活动。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告知书7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辩材料,逾期视为放弃说明。

申辩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方式:1533793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