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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知情告知书
发布时间: 2024-06-17 17:00:24


因供应商无法在《供应商知情告知书》签字,根据《关于明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供应商违规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现将《供应商知情告知书》在军队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视为公告。供应商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具有申辩权利,逾期视为放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违规情形

(一)2020年管理控制中心采购项目

2020年7月6日,在内蒙古兴安盟某部管理控制中心采购项目(XM-2020-0508-A003)的公开招标活动中,内蒙古铁甲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和呼和浩特市立威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且与呼和浩特市立威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作者一致,均为“佩”,涉嫌围标串标。

(二)2020年综合整治项目

2020年10月12日,在内蒙古兴安盟某部体育场建设工程项目(2020-JWNMXA-G1001)的公开招标活动中,北京泓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天利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海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优哥(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作者、最后一次保存者、创建时间均一致,涉嫌围标串标。

二、告知内容

经调查核实,给予相关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有关项目代理人如下处罚:

(一)2020年管理控制中心采购项目

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试行)(军后采[2016]512号)》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内蒙古铁甲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和呼和浩特市立威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及有关人员如下处罚:一是内蒙古铁甲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和呼和浩特市立威电子有限责任公司3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二是内蒙古铁甲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贺庆、呼和浩特市立威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左祥立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3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三是内蒙古铁甲安防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代理人张建佩、呼和浩特市立威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代理人乔瑞,3年内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禁止时限与供应商处罚期限一致。

(二)2020年综合整治项目

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试行)(军后采[2016]512号)》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北京泓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天利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海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优哥(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人员如下处罚:一是北京泓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天利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海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优哥(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二是北京泓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智红、北京天利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大磊、北京海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军、优哥(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志祥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3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三是北京泓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代理人李晓明、北京天利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代理人宝立伟、北京海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代理人张剑波、优哥(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代理人范栢瑄,3年内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禁止时限与供应商处罚期限一致。

具体处罚年限和执行时间由我部上级机关批准后实施。

三、公示时间

2024618日至2024626

四、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栾先生    0482-8493631  1884807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