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岳阳市利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等 39家违规供应商处理事
发布时间: 2023-11-06 15:44:07


一、基本情况

1.岳阳市利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视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欣欣凌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北和科技有限公司在参加江西某部机关营门、人行通道及收发室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19-WJ14-3003)投标时,存在串通投标的违规行为。

2.江西辰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徽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拓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参加江西某医院PCR实验室暖通及自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0-JW15-W1023)投标时,存在串通投标的违规行为。

3.四川中七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九江工业建筑设计院、

重庆迪赛因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在参加九江某部工程建设施工图纸设计项目(项目编号:JJTPZB2020-013)投标时,存在串通投标的违规行为;贵州五冶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南水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中七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在参加九江某部原招待所调整住用改造工程图纸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0-JWJXJJ-F3003)投标时,存在串通投标的违规行为。

4.江西省野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浔阳区新小江汽车用品批发美容中心、极品酷车一站式服务部在参加九江某部车辆维修保养及配件定点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1-JWJXJJ-F3001)投标时,存在串通投标的违规行为。

5.江西金恒生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江西普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西鼎昊实业有限公司在参加吉安某部信息设备采购及培训中心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0-JWJXJA-W1007)投标时,存在串通投标的违规行为。

6.江西琳泉建设有限公司、江西海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参加宜春某部2019年基层篮球场改造项目投标时,存在串通投标的违规行为。

7.江西华冠建设有限公司、江西聚硕建设有限公司参加宜春某部2020年老卫生队维修改造项目投标时,存在串通投标的违规行为。

8.江西省中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砼磊房屋建设有限公司参加宜春某部2021年营区营 房综合整治项目投标时,存在串通投标的违规行为。

9.贵溪市金土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诗洁餐饮配送服务有限公司、贵溪大众民生供销实业有限公司在参加鹰潭某部2019年机关驻市单位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项目编号:ZJJK2019-ZFCG-001)投标时,存在串通投标的违规行为。

10.江西恒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邮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瑞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广昌建设有限公司、江西三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一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博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忠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参加江西某部机关围墙、篮球场等整治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22-JW15-G1006) 投标时,存在串通投标的违规行为。

11.江西鼎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卓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中麒建设有限公司、江西天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参加景德镇某部2022年房屋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投标时,存在串通投标的违规行为。

二、处理结果

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军后采〔2016〕512号)和《关于明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违规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军后采〔2022〕175号)等规定,处理结果如下:

1.给予岳阳市利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视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欣欣凌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北和科技有限公司3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其法定代表人卢艳(身份证号:430682198112121020)、王琼(身份证号:430682198706237944)、刘晓峰(身份证号:340825198309085010)、于潇(身份证号::210381198104291077)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3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其项目代理人黄银军(身份证号:320622195709155594)、王欣(身份证号:362422199606100060)、熊鹭(身份证号:362204199510281086)、莫林(身份证号:430682198011261016)3年内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处罚期限自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止。

2.给予江西辰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徽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拓机电设备有限公司3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其法定代表人胡才华(身份证号:360312196203151521)、熊小林(身份证号:362502198109146610)、魏文品(身份证号:341125197012040573)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3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其项目代理人黄艳(身份证号:360124199102282440)、梁芳芳(身份证号:360122198902210923)、卢伟斌(身份证号:360423198509121011)3年内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处罚期限自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止。

3.给予四川中七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九江工业建筑设计院、重庆迪赛因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贵州五冶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南水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其法定代表人曾凡珂(身份证号:500381198612300821)、王旭(身份证号:360403196308120712)、王定军(身份证号:511227198502192232)、朱永琪(身份证号:652201198703064526)、司道芬(身份证号:500226198702102087)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2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其项目代理人陈鹏(身份证号:360403198404280010)、屈佩佩(身份证号:360402198703270027)、曾炎(身份证号:360403199608060321)2年内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处罚期限自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止。

4.给予江西省野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浔阳区新小江汽车用品批发美容中心、极品酷车一站式服务部2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其法定代表人徐教兵(身份证号:3604211998604292414)、江红斌(身份证号:360402198208304576)、单文军(身份证号:422130198008092510)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2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其项目代理人徐教兵(身份证号:3604211998604292414)、王琴琴(身份证号:421127198610070024)、徐家明(身份证号:360428199012281833)2年内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处罚期限自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止。

5.给予江西金恒生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江西普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西鼎昊实业有限公司3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其法定代表人徐义华(身份证号:360103197711021739)、赵军(身份证号:36250219790804021X)、刘艳(身份证号:362421198404110040)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3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其项目代理人陈杜敏(身份证号:420222198905204467)、敖剑斌(身份证号:36220319760911491X)、欧阳磊(身份证号:362421198508050011)3年内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处罚期限自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止。

6.给予江西琳泉建设有限公司、江西海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其法定代表人代表彭丽琴(身份证号:362233198806044423)、彭丽玲(身份证号:362233198607174428)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2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其项目代理人彭丽琴(身份证号:362233198806044423)、廖敏(身份证号:362204199109235729)2年内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处罚期限自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止。

7.给予江西华冠建设有限公司、江西聚硕建设有限公司2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其法定代表人陈锋(身份证号:362201199210192031)、刘伟民(身份证号:362201199508012056)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2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其项目代理人陈锋(身份证号:362201199210192031)、易彬羽(身份证号:362201198906267690)2年内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处罚期限自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止。

8.给予江西省中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砼磊房屋建设有限公司2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其法定代表人罗剑林(身份证号:360111196211131419)、钟明钰(身份证号:362201199406213068)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2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其项目代理人刘春艳(身份证号:362201199408284628)、吴健(身份证号:362201199110112831)2年内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处罚期限自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止。

9.给予贵溪市金土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诗洁餐饮配送服务有限公司、贵溪大众民生供销实业有限公司2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其法定代表人徐闽洪(身份证号:360621196208100048)、施诗(身份证号:360681198812210062)、詹吉庆(身份证号:360621197410216153)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2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其项目代理人杨国喜(身份证号:360681198706174758)、黄新超(身份证号:360681199204256512)、唐亮文(身份证号:360681198405136512)2年内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处罚期限自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止。

10.给予江西恒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邮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瑞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广昌建设有限公司、江西三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一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博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忠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其法定代表人胡明强(身份证号:360121198705076917)、向震宇(身份证号:36040319761217033X)、罗影华(身份证号:360103197208274720)、周敏(身份证号:362322198302110024)、李泳凯(身份证号:362322199101210031)、邵俊强(身份证号:362322198910180034)、喻伟(身份证号:360121197808150011)、夏小忠(身份证号:360122196712222115)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2年禁止内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其项目代理人胡佳伟(身份证号:360121199412206938)、黄宇翔(身份证号:360103199305125419)、许晨雨(身份证号:360102199908302422)、周卫玲(身份证号:362322198607178126)、俞铭佳(身份证号:362322198806227840)、黄晓燕(身份证号:362301198208184041)、李珍(身份证号:360121198007083925)、罗芳(身份证号:360122199910172124)2年内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处罚期限自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止。

11.给予江西鼎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卓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中麒建设有限公司、江西天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其法定代表人万新明(身份证号:360121198705107832)、王富贵(身份证号:362501195608151430)、吴麒(身份证号:362502199008217832)、蒋海梅(身份证号:452324197612160940)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2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其项目代理人吴鹏(身份证号:362330198806247534)、曾国强(身份证号:360222199012063511)、刘亭竹(身份证号:360203199006070521)、刘强(身份证号:360203199301182000)2年内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处罚期限自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止。特此公告。

上述供应商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30日内,向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服务中心提出复议,电话:010-66945693、010-66945690。

 

 

 

                             武警某部

                                              2023年10月30日